关于开展2024年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公司新闻     |      2024-10-01 20:37:49    |      小编

  关于开展2024年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依据湖南省工信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工信产〔2020〕309号,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批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第五批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工作,并对第三批、第六批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第一批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进行复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州工信局负责本地区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的认定申报和复核申请工作,受理、审核企业的申报材料,推荐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行文(加盖公章)报送省工信厅。省、市工业设计协会可向市州工信局推荐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按属地原则归口申报。申请复核的工业设计中心,市州工信局需在《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中填写评价意见并盖章。

  (一)申报第十批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按照《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交《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办法》附件1)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二)申报第五批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企业按照《办法》的有关要求和《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指南》的有关条件编制申报材料。

  (三)申请复核的工业设计中心填写《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见《办法》附件2、附件4);申请复核的工业设计研究院,按《办法》的有关要求和《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指南》的有关条件编制复核材料,需重点反映获评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以来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及成效。复核单位如有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需附变更说明材料。申请复核的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名单见附件2。

  (一)按照本通知要求,市州工信局对企业是否符合申报和复核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对申报及复核材料的完整性PG电子、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把关,优先推荐涉及“4×4”现代化产业体系和“4+6”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请市州工信局将申报文件纸质版(一式一份)、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省工信厅(产业政策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或报送U盘)。